驻马店市社科联“四项措施”落实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

驻马店市社科联2016-12-28

  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下发后,驻马店市社科联高度重视,及时召开主席办公会,研究决定采取四项措施,全面贯彻落实《条例》。一是组织市社科联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《条例》原文,并及时向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戚存杰同志汇报相关情况;二是积极协调驻马店日报社,《驻马店日报》于12月3日对《条例》全文进行了刊发;三是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执行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的通知, 对各县区委宣传部、社科联、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有关单位、市社科类各学会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等单位提出了切实提高认识、认真组织学习、推动贯彻执行3项具体要求;四是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,市人大常委会同意,拟以市人大常委会的名义,对市一府两院及县区人大常委会转发河南省人大常委会《关于贯彻执行<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>的通知》,推进《条例》在我市的普及宣传,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社会科学素养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,全面推动“四个驻马店”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