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2017年河南省社会科学 普及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河南省社科联2017-09-08

各省辖市委宣传部、市社科联、省直管县(市)委宣传部、省属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省社科联重点联系单位、省社科普及基地:

  2016年11月18日,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第九条规定“每年九月第三周为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周,集中开展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公众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”。

  为落实《条例》要求,扎实开展普及周活动,现将《2017年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

 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  2017年8月3日